仪器设备、家具资产报废流程
一、用户在实验室处主页——资产管理系统中,选择资产报废功能,并选择拟报废设备信息后提交审核。
二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报废申请,一般要使用满7年。不符合报废年限的应驳回。特殊情况需提交有关说明,并由主管资产的院领导签字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三、经过实验室处审核后,申请单位可在系统中打印报废审批单(一式四份),并盖单位公章以及固定资产编码章,填写鉴定组意见,鉴定组成员签字,经办人,单位负责人以及院(处)负责人签字(学院三级、职能部门二级签字即可)。
四、实验室处审核报废申请材料,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报废需同时提交《仪器设备报废专家鉴定意见书》、报废资产图片,不到报废年限的需同时提交有关报废说明材料。审核无误后接收报废审批单并编码登记。否则退回,申请单位改正后重新提交。
五、单价10万元以上的拟报废设备,或批量较大的拟报废设备可由实验室处进行现场核对查看,拍照留存。对于单价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以及已购置超过30年的老旧设备,还应该通知博物馆到现场查看,确定是否有保留价值。
六、实验室处逐级审批报废单,审核完成后将报废审批单下发回收人员。
七、回收人员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回收报废设备(有保留价值的移交博物馆)。
八、实验室处将已回收资产进行下账处理。
注:以上流程中的家具资产仅限于2011年以后在实验室处建账的兴庆区、曲江校区家具和2008年以后在实验室处建账的雁塔校区家具。不在此范围的的家具资产可在实验室处下载空间下载《家具报废单》,填写好后提交后勤保障部。
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
2016年11月16日
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