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务院《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70号),教育部《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 放共享的指导意见》(教技厅〔2015〕4号),《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》(西交实〔2016〕16号)规定,高等学校应按照成本补偿和 非盈利性原则,合理制定公开透明的成本核算和服务收费标准。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成本核算、有偿使用、依归收费。收费标准制定流程如下:
一、收费原则
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行成本核算、有偿使用,依规收费。原则上各类用户均应有偿使用大型仪器设备,包括设备所在单位或科研团队。
二、收费标准制定标准
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,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。没有相关规定的,设备收费标准由设备所在单位按照设备使用的直接成本制定。标准制定时的参考成本包括:实验材料费用、实验用水、电、气等消耗费用、房屋占用等公共保障分摊费用、设备折旧费用、仪器设备维修费用、技术人员劳务费用、其他技术服务性费用等。
三、收费标准制定流程
1、收费标准实行审批备案制。
2、由各实体平台或设备机组就拟施行服务的设备开展收费标准调研、制定工作。收费标准可按照不同类型用户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。
3、相关收费方案制定后,需在相关学科范围内公示一周,无异议后提交院(部)审核。
4、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,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批准,财务处备案后,公布执行。
5、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,调整后需按照上述流程重新进行公示审核及审批备案。
四、收费标准审批材料
业务流程图:
业务办理地点:教学主楼E座1409室 大型设备共享管理中心
业务联系人:谷文媛 82668817
相关文件/通知
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
2016年7月12日